有關涉詐領助理費被檢舉交保一事 台中市議員黃仁公開聲明稿(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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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助理費一案,此為民國99年的舊事;主要因擔任平地原住民,服務轄區廣泛,因此聘任多名助理,依職務、服務項目與工作份量多寡分攤,因此引起誤會。
但黃仁議員強調,行事公平公正,絕無侵佔助理薪資一分一毛,也未進自己口袋,全都如實發放給服務的有給職或兼職人員的車馬補助費。
(市議員黃仁涉詐領助理費被檢舉,臺中地方檢察署裁定以30萬交保。)
(市議員黃仁涉詐領助理費被檢舉,臺中地方檢察署裁定以3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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