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正中市議員:未來臺中市的空污,中央必須負起最大責任!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今(20日)台中市議會臨時會,針對中市生煤及石油焦管制自治條例被宣告失效一事,市議員楊正中認為中央政府雙重標準,105年環保署公文表示無牴觸空污法,其後107年空汙法修正限縮地方自治權,否決地方加嚴標準,造成地方有責無權。未來臺中市的空污,中央必須負起最大責任!
楊正中指出,根據105年4月18日環保署發出的公文當時明明表示,自治條例第3條第2項至第4項、第6條及第7條無牴觸空氣污染防制法。但為了中央錯誤的能源政策,所有人都在圓這個謊;林佳龍制定自治條例以來,卻是從頭到尾都在打假球。
今盧秀燕認真執行,中央更是愛你不到要你死,逕於107年修正空污法,從原本86條擴增到100條,剝奪了地方自治及審查的權力。此外還訂定全國一致性的審查辦法,造成地方政府不僅有責無權,甚至得要替中央背書。
現在連許可證的展期,地方只有同意的份,不可以說NO。楊正中直說,既然現在地方可以加嚴的權力已被剝奪殆盡,為何還要地方去背書?未來臺中市空氣污染的問題,中央應負起最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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