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最後讓愛延續 中市府鼓勵做這件「最美的決定」
鄭杰◎臺中報導
一個人捐贈器官可以救很多人,讓無數家庭受惠。依據「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器官捐贈者的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等候器官移植時有優先權,希望透過親人受惠,提高器官捐贈意願。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指出,台中市今年已有3,762位民眾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讓愛與生命延續。
衛生局說明,腎臟衰竭者僅能依靠洗腎維持生命,心臟、肺臟或肝臟衰竭者更可能因疾病進程而死亡,如有合適器官,即可進行移植手術,恢復健康、重獲新生。然而,依據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資料,目前全台仍有1萬多人等待移植,但每年器官捐贈人數約200多人,供需嚴重失衡。
衛生局舉例指出,王媽媽45歲時發現罹患肺腺癌,人生最後3、4個月幾乎都在醫院度過,住院期間偶然看到志工宣導器官捐贈,深切了解重大疾病患者的煎熬,因此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造福許多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將愛與美好留在人間。 」
「將大愛化為行動!」衛生局長曾梓展強調,人生走到最後,不是只能等著生命殞落、消滅,可以選擇器官捐贈,讓愛延續、點亮生命;民眾如有器官捐贈意願或疑問,可洽詢台中市醫院或衛生所窗口,由專人提供協助。
《點一下相片會更清晰呈現》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