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楊正中:政策錯誤導致市府賠償部分應追究前市長林佳龍的政治責任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前市長林佳龍因廢止BRT須賠償4500萬元。市議員楊正中今日在臺中市議會交通地政部分業務質詢表示,此案政策錯誤導致市府賠償部分應追究前市長林佳龍的政治責任,而前交通局局長王義川應作為而不作為,導致市府多損失900萬元利息部分。交通局應會同法制局依法追究,提出刑事告訴並附帶民事請求賠償,否則將對交通局長提出不信任案。
楊正中議員表示,前市府廢除BRT一案,導致須賠償機電廠商3600萬元,並衍伸利息900萬元,總計需賠償4500萬元。
楊正中議員說,BRT機電標市府輸掉仲裁結果,是因為市府有「三個故意」,即「故意遲不驗收」、「故意關閉系統設備」、「故意放任設備損壞」。這顯示市府政策錯誤,而當時交通局局長王義川不認為市府有有上述三個故意情事,所以一直不願意支付賠償金。導致市府多損失900萬元利息支出。
楊正中議員表示,前交通局局長王義川曾於上屆議會備詢時信誓旦旦說「堅決不付」,理由是為了看緊市民荷包,其實是為了規避其行政責任。楊正中議員強調,現在交通局如執意要給付此筆款項,也不能讓全體台中市民買單當冤大頭。
楊正中議員說,此案應針對前臺中市長林佳龍為「反胡」所做的錯誤政策,導致市府損失,追究其政治責任。至於前交通局局長王義川,應作為而不作為導致市府多損失900萬元利息部分,應立即和法制局研議,王義川此行為是否違反刑法第121或131條之瀆職罪要件,並提出告訴且附帶民事請求賠償,要求王義川負責此利息損失。否則將對將對葉昭甫局長提出不信任案。
楊正中議員再次強調,交通局如不向王義川前局長提出告訴,將是另一種瀆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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