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環團、市府三方共同努力改善空汙 中市府把握今年底換照審查契機力促中火減煤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環保團體今(15)日向台中市議會請願召開聽證會,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使用量今年就達減4成目標,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對此建議表示尊重,感謝環保團體提出的主張,市民朋友也對空品持續改善有所期待,台中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視,環保局表示,台中市生煤自治條例105年1月26日公布,依條例規定減煤期程109年1月26日屆滿,今年底前中火10部機組操作許可證也將陸續屆期,環保局將藉展延審查時機,將生煤自治條例規定載入許可中,並檢視109年全年生煤使用量是否符合該條例規定,全力為市民把關。
環保局指出,台中市生煤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減煤期程及減煤用量須搭配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方可落實執行。為讓中火提早落實減煤規定,市府已於中火106年11月6日提出許可展延申請時嚴格審查,106年11月29日核發展延許可證時,核減生煤量與空汙排放量,並將許可證有效期限縮減為2年,據以要求中火落實執行。
按照操作許可證管制精神,以完整年度管理公私場所之原(物)料、燃料使用量及產品產出量,如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汙染的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領有許可證者每年1月及7月底前申報前半年紀錄資料,主管機關再依公私場所申報資料檢視全年度生煤使用量。
環保局長吳志超指出,台中市生煤自治條例105年1月26日公布施行,其中第3條第2項規定,減煤須配合辦理生煤許可證及操作許可證異動,而中火10張許可證將於今年底陸續到期,屆時配合自治條例規定核予新的許可量,可符合自治條例公布4年內減煤的規定。環保局將嚴格審查,並將生煤使用量限制載入許可證,據以要求中火落實執行減煤、減排。
環保局強調,中火是中台灣空汙指標來源之一,台中市過去長年承擔全國過度的發電責任與壓力,對中部人相當不公平。逐漸捨棄燃煤也是國際趨勢,市府嚴管中火的立場堅定,將藉由源頭減煤及持續要求台電將最老舊4號機組優先除役,也會不斷督促中火加速能源轉型,讓市民遠離燃煤空汙的夢魘。期盼市民做市政府強有力的後盾,共同監督中火落實減煤、減排,讓中台灣、甚至南部地區的空氣品質都因此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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