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家庭收養新生兒生育津貼 議員批台中慢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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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1)日台中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市議員黃守達、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林祈烽指出,自2019年5月17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通過以後至今,台中市共有1895對的同性伴侶登記結婚,2023年5月16日,立法院更修正第 20 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或共同收養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讓跨越血緣的愛得以延續與保障。但台中市於落實性別友善政策卻慢半拍,至今仍未將同婚家庭收養新生兒納入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計畫內,議員們要求,台中市社會局應盡快納入,也應加強相關政策的宣傳,落實多元性別友善政策。
黃守達表示,自法規修訂後,各縣市也陸續修正關於生育獎勵金/生育津貼的發放辦法與規定,台北、新北、高雄、桃園以及台南都明確將同婚家庭收養新生兒納入生育津貼的發放規定內,但檢視「台中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計畫」卻發現完全沒提及相關規定,若有需求,只能適用原辦法的特殊專案處理,既不明確,也不夠友善。
社會局長廖靜芝允諾,台中市在辦法上一定也會跟進。
謝志忠表示,自2019年同婚專法公佈實施,其中有關子女收養僅限於雙方婚前子女,根據內政部統計,2019至2023年總共有111人完成繼親收養登記;在2023年同婚專法修正通過,開放同婚家庭可以收養不限於雙方婚前原有子女,因此2023年以後,一定會有更多家庭完成收養登記,社會局應主動了解有多少家庭有請領生育津貼的資格,也應該廣為宣傳。
謝志忠議員進一步要求,台中市的生育津貼不論一、二、三胎每胎只有兩萬,對比六都,台中市合計總額最低,台中市政府應該跟進腳步,提高生育津貼,友善台中市的生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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