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兒子無照駕駛撞死人的家長背景 》皇朝生命禮儀社執行長陳子梵 隱瞞事實真相之舉 不足為取!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發布日期:2024/8/27 上午10:40
以下為臺中市生命禮儀處的澄清稿:
依據臺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略以:「屍體入殯儀館時,關係人應填具申請書,檢附下列文件之一向生命禮儀處申請,並依指定位置存放…以第一項第四款文件入館者,得由殯葬服務業者辦理入館申請」,依據同辦法第3條規定略以:「…關係人:指亡者之家屬、收容安置機構、司法警察機關或解剖屍體條例第二條所定醫學院、醫院或機構」。
本案於113年7月17日下午1時45分家屬由接體車司機陪同至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崇德殯儀館辦理往生者之入館申請,承攬之殯葬業者並未到場,本處承辦人員在為家屬受理其母親之入館申請時,因家屬身分證母親欄位非為往生者姓名,且無其他相關文件可供佐證,於是請家屬需再申請戶籍謄本以達文件完備,惟家屬情緒激動,對同仁所述相當氣憤,同仁仍先協助辦理該案入館,並將亡者之申請人標示為本處,俟隔日補證後再行辦理。
113年7月18日上午10時家屬與業者員工到場辦理補件(提供里長之證明雙方為母子關係資料),希望能先申請使用設施,本館同仁說明能先申請設施,惟所提供之文件非法定文件,故請家屬及業者員工仍須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證明雙方之關係,始能完成補件程序;業者即打電話至崇德館,起初堅持里長證明資料即可使用,並表示以往都能夠如此辦理,且於電話中向櫃檯同仁及館長語帶惡言(三字經)。(業者下午即提供戶籍資料)
星期五(7/19)上午10時業者攜帶員工至崇德館向館長致歉昨日於電話中之惡言,並希望能請櫃檯同仁前來,原以為業者也要向同仁致歉,惟雙方相對時,業者態度丕變,質疑同仁所述業者於電話中之惡言係同仁捏造事實,要求館方調閱錄音資料佐證,當下館方僅能好言相勸,並告知雙方均希望家屬能圓滿辦理亡者後事,並無惡意為難之意,經調閱錄音資訊,業者確有粗話讓同仁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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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並沒有罵承辦人員:事實真相是,皇朝生命禮儀社執行長陳子梵有無對當天承辦粗語大聲,有陳某與承辦的錄音對話紀錄,從錄音中,可以清楚聽到承辦心平氣和稱呼陳某為執行長說:館長再處理了......。」,也聽到陳某提高嗓門、氣急敗壞的說「...妳在藂瞎ㄝ小、下班之前要給我辦好!...」等施壓舉措及粗鄙之語句。
她並不在乎民政顧問頭銜:隔天皇朝生命禮儀社執行長陳子梵說「她帶伴手禮拜訪館長,當場道歉,以為獲得諒解.....」
事實情景是:館長叫當天的承辦過來,館長之舉辦公室同仁以為是陳某要向承辦道歉。詎料,陳某卻當著辦公室所有辦公室同仁面前頤指氣使的對該承辦說:「我是民政顧問、你向媒體、議員投訴,妳有證據嗎!.....」一時之間,陳某翻臉如川劇變臉般之快的表情,讓大家為之一驚,而承辦沒有做錯事自不願受到陳某民政顧問斥責羞辱,隨即轉身回到辦公桌.....。
事實上,皇朝生命禮儀社執行長陳子梵膽敢如此囂張狂妄,無視法規、法紀,不就表明她是「民政顧問」嗎?不就是挾「民政顧問」之名、行施壓承辦責罵館長、承辦之實嗎?此事經市府詳細調查,陳某之舉事證明確,遂解聘民政顧問職務。
市府解聘陳某民政顧問職務,其實也是剛好而已!究其因,拿市府名號責罵官員、施壓承辦!
她並不在乎民政顧問頭銜:真相是一旦沒有了「民政顧問」的光環與名號,日後皇朝生命禮儀社要和一般殯葬業者排隊掛號、叫號、辦理...,再也不敢「責罵」館長、施壓承辦!皇朝生命禮儀社執行長陳子梵嘴巴說「她並不在乎民政顧問頭銜」根本是心不對口,她應該很在乎!
當多數殯葬業者遵規守法與官員互動之際,唯獨皇朝生命禮儀社執行長陳子梵膽敢責罵館長、狂妄對待承辦之舉。
也唯有如皇朝生命禮儀社執行長陳子梵之輩,隱瞞事實真相、要求媒體申冤!
責罵館長跟承辦人:不都是責罵不尊重人嗎?有分對象嗎?行為當下都有證據,到底有甚麼好糾結與狡辯,看來一點都不認為自己有錯,也不是誠心道歉
回覆刪除即便是總統也都要尊重每位同仁
陳的民政顧問是太平區某里長推薦的,兩人合作「密切」。地方上傳聞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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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有沒有一種可能,以前或是其他業者曾持里長證明即可受理,這次換不同業者就被拒絕受理,這部份可能請生管處查明聲明,比較有公信力,畢竟生管處最近也有貪瀆弊案發生,不是嗎?
回覆刪除沒錯! 說的真好👍
刪除其實無論是市政顧問或民政顧問,有這個頭銜的反而要更遵守規定,而不是靠這個頭銜來胡作非為,這反而壞了市府的名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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