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速在會展中心與中央公園周圍興建足額的停車場,以免屆時停車亂象叢生影響相關建設的營運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市議員李中今(8)日痛批交通局交通影響評估嚴以律民、寬以待公,放水經發局的台中國際會展中心第一期及第二期計畫,在浪費容積率的情況下,只興建極少量的停車位;現在卻企圖用修改水湳經貿園區細部計畫的方式,要求民間來共享車位,根本就是推卸責任、以鄰為壑。他強烈要求市政府負起責任,儘速在會展中心與中央公園周圍,興建足額的停車場,以免屆時停車亂象叢生,並影響相關建設的營運。
李中說,台中國際會展中心第一期是在林佳龍前市長任內完成規劃,第二期則是在盧秀燕市長任內規劃,但他調閱相關資料後發現,這兩期的交通影響評估根本就是亂做,這些審查委員平常嚴格要求民間業者,但遇到公部門的建設計畫就大放水,他痛批委員的水準這麼差,乾脆把委員會解散算了,以後都不用再審查啦。
李中指出,評估報告假設會展中心有160位員工,只需要28個汽車停車位,如果有400個展覽攤位時,只需218個汽車停車位,即便是滿載1,600個攤位、會有36,900人來參觀時,也只估算給參展民眾364個停車位,因為他們天真地認為會有60%的民眾搭乘大眾運輸系統,所以第一期會展中心只興建712個停車位。
李中表示,不用專家評估,一般民眾看就知道這都是不切實際的假設,哪有人會用經貿園區還未開發的樣態來做評估?哪有人會把距離會展中心一兩公里遠的停車場納入可停車空間?難道屆時要廠商搬著參展物資走一兩公里嗎?剛剛盧秀燕市長還不小心說道,動漫展會有10萬人的人潮,即便用六成搭乘大眾運輸系統,也還有4萬人會有停車需求,現有全區3,374個停車格夠嗎?
李中痛批,為了解決停車位不足的問題,市政府不正本清源興建停車場,竟然是以鄰為壑,利用修改水湳經貿園區的區段徵收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要求民間業者要釋出一定比例的停車位作為共享車位;如果大家沒有忘記,為甚麼內政部會廢止民國84年開始適用的獎勵停車位規定,不就是因為產權官司與「供公眾使用」的爭議不斷嗎?現在卻還要重蹈覆轍,簡直就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李中強烈建議,盧秀燕市長未來還有其他的發展機會,但此時此刻不要便宜行事,應責成交通局儘速就近利用各種機關用地,於水湳的重要大型公共建設旁興建停車場,並規劃能滿足10萬人次參加各種展覽與活動的公車運輸路線,千萬不要「舉枷」硬推共享車位,那只會埋下一堆地雷!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