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房屋稅新制議題 地稅局:持續滾動檢討編列租金補貼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25)日財政經濟業務質詢,市議員何文海關心房屋稅新制議題。
地稅局表示,自住房屋新增必須設有戶籍的條件,否則將被認定為非自住房屋,稅金將相差2至3倍,影響民眾權益甚鉅。因此,地稅局從電腦資料庫中篩選今年6月30日以前約89萬戶符合自住房屋中,仍無人設籍的房屋計16.6萬件,第1階段於9月寄出輔導函,提醒民眾可遷入戶籍以節稅。又為避免民眾沒有收到通知函或仍未設籍,所以明年1月會再進行通知,以確保民眾權益;相信將大幅提高符合自住房屋的比率,讓更多市民能夠節省稅金。
地稅局說明,稅收預算的編列為前一年度所預估,台中市實施囤房稅1.0時,稅收原估計約4億元,故市府編列相關青年弱勢租金補貼約3億餘元,112年首次開徵後稅收實際增加5億餘元,多餘的稅收仍納入市庫用於中市公共服務支出,並均受議會監督。未來囤房稅2.0預估整體稅收約增加4千萬元,但仍視明年實際開徵的情形而定。地稅局將提供未來稅收評估給辦理租金補貼相關單位,持續滾動檢討編列租金補貼或興辦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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