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空污由市民承擔、碳費卻繳給中央 中市環保局:應比照空污費分配地方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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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預計明年開徵碳費,但工廠污染卻都由地方居民承擔,議員張瀞分希望台中市政府硬起來向中央爭取回饋。對此,環保局長陳宏益盼中央應比照空污法第17條,分配一定比例碳費給地方,以利地方推動減碳工作,維護民眾權益。
台中市議會今(14)日進行定期會,張議員關心碳費徵收議題。她指出,地方努力減碳,碳費卻由中央全部接收,實在是非常不公平。尤其廢氣污染都是台中市民的健康承擔,減碳排碳也是地方在努力,她認為台中市政府應該要態度強硬,要求中央碳費徵收應該要比照空污費,60%回歸地方,否則應要求中火停止運轉,希望台中市府向中央反映,維護地方權益。
環保局陳局長表示,碳費分配應比照空污法第17條,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母法,分配一定比例由地方推動減碳工作。他也說,各地方和中央合作執行空污費收取與使用,累積經驗豐富且空品也確實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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