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澄清》允能股權變更沒有隱匿也沒有圖利 立委指控非事實 為使風場完工才同意變更 已開罰3.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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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能股權變更沒有隱匿也沒有圖利 立委指控非事實 為使風場完工才同意變更 已開罰3.5億元
有關立委質疑允能風場股權變更議題,經濟部能源署澄清,立委出示的紀錄不是審查會議紀錄,絕無隱匿任何事實,且允能釋股是為使風場順利完工才同意,也經過審查會嚴格審查,並召開諮詢會議聽取各方意見,至於允能違反不再釋股承諾,已於2023年開罰3.5億元,而會議紀錄中也根本沒有400億罰款。
經濟部能源署說明,立委來函索取的資料是2019年、2021年允能風場股權變更的「審查會議」紀錄,經濟部提供後,立委卻以2021年的「諮詢會議」紀錄指控經濟部隱匿資料,但諮詢會議性質、形式均有所不同,並不屬於立委所指的審查會議。
經濟部能源署補充,諮詢會議絕不是秘密會議,因事涉重大公共利益,諮詢會議除邀請遴選審查委員、雲林縣政府及允能公司外,亦邀請國內外融資銀行團等股權變更的利害關係人釐清相關議題。
經濟部能源署強調,風場順利完工發電是最重要的政策目標,允能風場因疫情導致工程延宕、成本上升而有破產之虞。但允能風場已開始建置、安裝多座風機,為避免變成「爛尾樓」,考量疫情、通膨及破產都不是簽約時所能預見,故在防範套利、沒有圖利的前提下,依據股權變動屬於行政契約規範需協商的重大事項,由原遴選委員所組成的委員會審查,確認有助風場完工始同意變更,沒有逾越行政契約。
經濟部能源署補充說明,立委指出諮詢會議紀錄列舉扣除19.2億元履保金、回歸迴避成本購電、撤銷或廢止電業執照等罰則皆是行政契約內涵,在諮詢會議中,主要是針對開發商主張因財務危機而需要引進新投資人的財務說明,如有虛偽意思表示的罰則,並不是後來股權變更的罰則,根本沒有立委提到少罰400億的問題。在股權不再變更的部分,是審查會要求允能提出額外的違約罰則,故允能提出3.5億元保證,承諾原股東wpd不再移轉股權,至於如有違反原行政契約相關規定的罰則,也將在完工併網後一併結算。
經濟部能源署說明,允能風場原股東德商達德集團(wpd)於2021年釋股予法商道達爾(Total)時,即以上述3.5億元保證金承諾不再釋出剩餘股份,惟達德集團於2022年因商業考量,將全球的離岸風電事業全數轉售美商全球基礎建設基金(GIP),允能風場並非個案,但仍違反不再釋股承諾,3.5億元保證金已於2023年沒收。
經濟部能源署再次強調,股權轉移都需經原遴選委員會審查,新加入的美商、日商、歐商均有國際投資實績,並要求履約能力應優於過去才予以同意,目前已完成全數80座風力機建置,預計每年可提供24億度綠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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