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台中最低生活費16077元 議員要求應跟上物價房價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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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1)日台中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市議員黃守達、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林祈烽指出,根據台中市9月公告,114年最低生活費為16077元,不動產限額則調整至373萬。相較今年(113年)台中市最低生活費為15515元,調漲了3.6%;議員們認為,台中市房價持續高漲,卻連續兩年不動產限額都是六都最低,顯不合理。物價波動大,台中市應往持續上修貧窮線的目標前進,納入更多需要幫助的市民。
黃守達表示,最低生活費與不動產限額涉及貧窮線劃定,是一個社會安全網的概念,貧窮線愈高,能夠支援的民眾就愈多。明年中市把最低生活費提高到16077元,到底會新增多少人納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會帶來多少影響?中市府應該予以掌握。
黃守達指出,比較113年度六都與中央的最低生活費,各地方差異甚大。台中市從113年度到114年度雖調幅3.6%,但卻不如桃園調幅4.95%(由15977元提高到16768元)。黃守達質疑,這樣的調幅跟得上物價波動嗎?社會安全網是否漏接了應該照顧的人?
黃守達表示,同樣都是貧窮線標準,相較於最低生活費,台中市的不動產限額卻是六都最低,甚至連續幾年緊貼中央訂定的最低標準。不動產金額是由公告地價與房屋評定現值計算,當台中房價持續高漲,不動產限額這麼低顯然脫離現實。
黃守達強調,貧窮線攸關弱勢民眾的支持援助,不是說貧窮線畫低,窮人會自動變少、貧窮問題會自動解決。中市府應審慎評估上修貧窮線,把更多人納入支援範圍。
張玉嬿舉例,她曾處理過市民在台中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多次被打回票,市府依規合併計算娘家山坡地財產,僅符合中低收,後來她帶著3位小孩去投靠台北市的姐姐,不到半年,台北市府就核准低收資格,顯見台北市對窮困市民比台中市友善多了,台中枉稱第二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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