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台中市議會今(16)日交通地政業務質詢,市議員謝志忠關心中捷受害者是否適用國賠。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16)日交通地政業務質詢,市議員謝志忠關心中捷受害者是否適用國賠。
法制局表示,該事故可依照民法侵權行為相關規定向興富發建設公司,及依大眾捷運法相關規定向台中捷運股份公司請求損害賠償,但無國家賠償法適用。此事故於台中捷運系統範圍內發生,屬於大眾捷運行車事故,大眾捷運法就相關求償已有特別規定,因此依照國家賠償法第6條規定,應優先適用大眾捷運法;此外,國家賠償法採國家責任機關賠償制度,以國家為賠償主體,並以各級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人,而台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非行政機關,因此無適用國家賠償法。
中捷公司補充說明,從事故發生至今,公司派員持續慰問受傷旅客及罹難者家屬,致贈受傷旅客慰問金1萬元,罹難者家屬慰問金10萬元,並在5月13日至靈堂弔唁罹難者。公司也將盡所能幫旅客爭取最高權益,已經啟動保險理賠機制,每一個人傷亡保額最高給付為500萬元,針對肇事建商的賠償,公司也將會同市府向建商求償,後續針對受傷旅客,公司將安排慰問持續關心。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不實謠言等。
3、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