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議員關心「公96」公設保留地都市計畫進度 中市都發局:通盤檢討完善公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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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公96」公園用地屬公共設施保留地,已納入專案通盤檢討辦理變更,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規定,可申請作為臨時路外停車場。
都發局也說,「公96」草案為變更成住宅區及公園用地,並附帶條件,包括變更後住宅區應整體規劃及開發,公園用地應無償捐贈予市府後,住宅區才可核發建照。此案已於109年4月7日報請內政部審議,目前依內政部都委會要求提供重劃可行性評估文件,同時積極辦理「公設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擬定及「市地重劃」可行性評估規劃,現屬期末報告階段。
都發局指出,後續公96用地將一併考量地方公園綠地及周邊學校擴校等需求,續行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讓地方公共設施服務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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