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建設局長】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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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局長聲明稿】
爆料公社內文,相關之質疑內容係因不了解市府座車使用規定及政務官職務,僅作以下聲明:
本人為政務官,無分假日24小時待命服勤,依據「台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車輛管理使用要點」,公務用車得視實際需要自行決定停放地點,及供首長使用的車輛得專用借用。
爰依上開規定公務車使用無違反使用之規定,即使假日或個人行程並自付油資且依相關規定辦理。
因為建設局之行程常有到山區或工地等特殊需求,因此本局秘書室基於業務需要,爰歷任建設局長均租賃休旅傳動車輛作為公務用車。
至於利用中午休息時間赴銀行,係辦理監察院囑托財產申報與信託需要,夫妻需一同申報,而進行帳戶的整理與清結。
本人強調處事皆以公務為重,戮力從公,謹守分際,座車使用亦符合法規及歷來慣例,有心人士刻意混淆視聽,並長期跟監攝像,已造成我的家庭和同仁心生恐懼,本人將依法提出妨害秘密及妨害名譽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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