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標案就有利益糾結,有利益糾結,就有可能產生風紀問題
鄭杰◎臺中報導
「報派」臺中市政府新任社會局長目前任職於東海大學副教授的彭懷真,同時也是「中華民國幸福家庭促進會」秘書長。《新華電子報》接到讀者來函爆料,指稱彭某手中有社會局等機關數個標案正在進行,此舉被讀者質疑有包商變局長、將來在職行公務上觀感不佳。但市府表示,依法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及兼職,在接任前辭去秘書長、及計畫主持人或負責人職務,且不再接觸計畫及支領報酬,就不算違法。
市府的「官方」說法縱使不違法,但機關首長予社會大眾觀感若不佳,影響市府形象至深且鉅!觀感、形象維護不容易、要破壞簡單,因此這並非市府法制局、人事處解釋「適法性」的問題而已,重點是在彭懷真適任與否的問題。
畢竟,管理眾人之事的機關首長,領導同仁依法行政、執行公務,若有與市府利益相衝突的標案紀錄在身,到任後同仁會以何種眼光視之?身為副教授「己身不正、何以正人?不能正己、何以教人?」機關首長肯定要以身作則?才有辦法管理領導眾人公正依法行政。
有議員說,明知新任社會局長觀感不佳、引來眾人批評,千夫所指皆曰「不」時,彭懷真已然明顯不適任?然而盧市長堅持要用,若「報派」屬實,則是把眾人推落痛苦淵藪?
社會局長李允傑極愛「唱歌」、行事「高調」、喜歡「顯擺」、不受某媒體「糾纏」是「原罪」,但至少推行業務積極落實,他身上沒有標案問題,事實上,有標案就有利益糾結、有利益糾結就有可能會產生風紀問題?而「風紀」卻是盧市長用人的「底線」,任誰都不能觸及、碰之,一旦觸及、碰之就沒有妥協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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