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失防災黃金41秒 錯失救命黃金51分 議員要求台中市政府協助受害者申請國家賠償
記者葉羅傑\臺中報導
今天(16)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質詢,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黃守達、張玉嬿指出中捷錯失防災黃金41秒,也錯失救命黃金51分,今天是逝者的頭七,首先要求所有市府列席官員陪同起立默哀30秒,也強烈要求台中市府協助受害者申請國賠。
謝志忠議員指出,中捷重大公安事件分成幾個階段,第一階段建設公司吊臂掉落砸中隔音牆,掉落軌道,是建設公司工安出問題,建設公司當然要負責。
第二階段吊臂砸中軌道以後,從04秒開始總共產生16次的跳電的告警,中捷沒有做出有效防災的動作,錯失了金41秒救援時間,中捷就應該負責任。
謝志忠議員再提到,第三階段12點27分事故發生後開始進行救災,13點07分才通知交通局,同時13點07分才授權搶修人員下軌道進行巡檢作業,13點16分搶修回報有一名旅客在鐵軌下,13點18分授權救護人員進入軌道搶救,姑且不論來得及救命與否,中捷真的錯失51分鐘的黃金救援時間,中捷應該要負責任。
謝志忠進一步表示,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與第三條第三項「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要求交通局與中捷可以協助受害者申請國賠,但遺憾的是都沒有得到正面的回應。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黃守達、張玉嬿強烈要求,吊臂掉落建商一定要負責,錯失防災黃金41秒、錯失救命黃金51分,中捷與交通局也要負責任,誠實面對勇敢負責,一定要協助受害者提出國賠得到應有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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