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排定拆除11處違建 是在轉移目標、模糊焦點?
鄭建勳\臺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日發佈《外埔、清水農地違建未改善 中市府依法強拆》內文表示:「市府這次排定拆除11處違建,至今已拆除5件,今日強拆外埔區水頭路違建,為擅自搭蓋的農地施工中違建…,藐視公權力違規情節重大;另清水區高美路違建,…未經申請建築執照擅自搭建,經通知限期拆除仍不改善,妨礙土地合法使用,…貫徹公權力強拆。」
又說:「都發局強調,農地使用應依相關法規申請使用許可及建築執照,市府取締農地違建假日不停歇,依法行政持續『源頭管制,遏止新增』,維護土地正常使用及環境安全,…呼籲市民共同維護土地合法使用,守護美麗家園。」
市府排定拆除11處違建,獨獨沒有排定不法議員吳顯森持有的6幢超級大違建,尤其是大雅區中清東路12號原本查報施工中,但經大雅區公所涉嫌包庇,讓「小蜥蜴」一夕之間變成「酷斯拉」,一幢讓人驚訝的6樓黑色鐵皮屋矗立於道路邊上,並隔間成將近45間「寄宿舍」出租收益,對於吳顯森議員的違法,公權力「視而不見」將近2年多。
媒體記者黃鈺婷現場報導採訪,除被吳顯森夫婦出來當場恐嚇、強制外,甚至利用議員職權調來大雅分局數位刑警「蒐證」,連所長也親自出馬「勸」黃鈺婷,但市政府害怕吳顯森權勢,對吳顯森妨礙媒體報導、強制之不法行為,卻完全不聞不問!
正當輿論炒熱吳顯森《黑色企業》家族持有座落於農業區用地興建超級違章大工廠、在住宅區興建超級大違建出租收益一事,市府為了轉移輿論、模糊焦點,「庇佑」吳顯森超級大違章持續收租收益,市府自訂的辦法卻讓吳顯森特殊人等可以逍遙法外!自打嘴巴予人詬病!
市府「依法執行」不知道依的是啥法?「依法執行」是因人而異執行嗎?
有讀者說「預算快點執行完畢,矚目大違建就可以推說無預算可執行拆除作業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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