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生不能養」臺中影視發展需要完整規劃
鄭建勳◎臺中報導
今(23日)市議員楊正中指出中台灣電影中心之國漫館計畫生變,造成該工程產生4.45億經費缺口,恐造成工期延宕。而台中市影視發展計畫不明確,空有場地卻難吸引相關產業到訪,要求新聞局妥善規劃相關計畫,並加強與臺中影視發展基金會之業務交流。
楊正中表示,原中台灣電影中心規劃與文化部合作設置國漫館,今年五月份文化部卻表達「不符需求將另覓地點」,欲以中市府「分手」。後續新聞局提報新計畫後,才終於挽回文化部,將國漫館留在台中。
楊正中指出,中台灣電影中心工程經費17.1億,地方政府自籌15億;另外原國漫館由文化部分擔4.45億進行,如今國漫館地點改置他處後,是否會影響工程進度?而經費缺口又何來?能否爭取中央經費或由市府出錢,目前未來前途未明。
楊正中說,國漫館是否設立於台中或另覓他處,只要是能夠培養台中在地青年人都是美意。但新址選於帝國糖廠,當初由臺中市政府區段徵收開發,並由台糖取得7.7公頃;另外1.17公頃則由市府取得,現已全數賣掉並做財務決算。質疑土地所有權非台中市政府,何來無償撥用?
對此,楊正中說主責機關搞不清,又該如何帶動地方影視發展?再者,108年審計決算報告針對中市府推動中部區域影視產業發展,興建中台灣影視基地及電影中心,但近年來各地方政府已經建影視中心,卻因營運不佳導致關廠。
顯示影視產業環境潛藏不確定風險,影視園區並非只單純有地、有影棚就能運作,後續仍需持續挹注經費、人才及軟體,始能永續經營,若沒有足夠的產業能量,易造成未來園區營運不符合經濟效益且面臨難以生存之窘境。
楊正中說,前朝為輔助影視產業也成立「臺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但該基金會投資及補助辦法與考績制度卻未周延,而於107年被審計處糾正。如今臺中市政府有多項建設正在蓋,如上位者未能妥善規劃,恐是生得起,未來卻養不起。要求新聞局加強與影視發展基金會的業務交流,整合現有資源以健全中部地區影視發展,才能吸引相關產業到訪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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