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順我者生、逆我者亡!」
鄭杰◎臺中報導
人事權是市長專屬的用人權力,旁人無法置喙、市議會議員諸公更不能插手指揮市長用人。換言之,市長啟用、提攜、調整、新進的人事由她一手操控,也因為一手操控,終就也要由市長一人承擔起用人成敗之責。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前路燈管理科科長丁中強,因業務上與「潭雅神」選區市議員吳顯森有「交手」過節,因此結下不可解的「樑子」。
丁中強在科長任內被「檢舉」,由於案件進入調查、前市府建設局長黃玉霖遂將丁中強暫時調離主管職務,後來在政風處、廉政署等機關調查後,丁某並無不法,調查結果也還其清白。
林朝下台、盧市長上台,建設局長陳大田還丁中強公道,恢復原職出任長,以抒解多年來被吳顯森壓力所造成的委屈。
丁中強在科長任內被「檢舉」,由於案件進入調查、前市府建設局長黃玉霖遂將丁中強暫時調離主管職務,後來在政風處、廉政署等機關調查後,丁某並無不法,調查結果也還其清白。
林朝下台、盧市長上台,建設局長陳大田還丁中強公道,恢復原職出任長,以抒解多年來被吳顯森壓力所造成的委屈。
詎料,吳顯森似乎不滿意丁中強回任科長職務,去年在議事廳一連2次會期,要求盧市長要「人事盤點」,意有所指的說「不應該升官的人,怎能升官!」
今年,在定期會議上,吳顯森再次質問市長及列席台上的機關首長:「是誰調升丁中強當科長的?」吳顯森丟出的這句話,由陳大田局長「接招」,議事廳上眾目睽睽看著陳大田,不用多說,府會雙方都有了「默契」,陳大田也知道該如何處置才會讓吳某滿意。
今年,在定期會議上,吳顯森再次質問市長及列席台上的機關首長:「是誰調升丁中強當科長的?」吳顯森丟出的這句話,由陳大田局長「接招」,議事廳上眾目睽睽看著陳大田,不用多說,府會雙方都有了「默契」,陳大田也知道該如何處置才會讓吳某滿意。
市府礙於吳顯森「膨脹」議員職權、用於私人「恩怨情仇」上,遂不得不再次犧牲丁中強的科長職務,降調為臺中市新建工程處8至9職等副總工程司,市府此舉似乎欠缺「擔當」。畢竟身為長官對待部屬應「有所為有所不為」搞出「親痛仇快」之舉,讓市府同仁心寒、士氣打擊不可謂之不大!
市府官員表示,只要吳顯森當市議員的一天,丁中強永無翻身之日,因為看不見明日!仕途猶如一塊石頭擋在道路中央行不得、壓在胸口上難以呼吸,也猶如孫悟空的「緊箍咒」緊緊凹陷在頭骨皮肉上。
看見丁中強「痛苦」的模樣,相信在吳顯森眼中肯定是「爽樂」的,甚至也會自傲自己在「潭雅神」選區議員諸公中-吾乃「老大」輩份,無人能出其右!
看見丁中強「痛苦」的模樣,相信在吳顯森眼中肯定是「爽樂」的,甚至也會自傲自己在「潭雅神」選區議員諸公中-吾乃「老大」輩份,無人能出其右!
盧市長說過,無前科紀錄、沒有受到刑事處分的同仁無差別任用,這是市長用人原則之一。縱使丁中強真的涉案,但沒有受到刑事懲戒與處分時,沒有出錯當然有權當科長。奈何,「媽媽市長」雖然用人有原則、心中有也有一把尺,但在吳顯森議員強力施壓下,「原則」與這把「尺」顯然有了「例外」。
這個例外,讓市府人事運作有了缺口、有了縫系;將來人事因議員私怨強行介入時,市長、局長說了不算,因為人事職務隨時被議員說嘴後而「回收」。
換言之,人事要由「強勢」議員說的才算!市府人事制度被吳顯森議員「破壞殆盡」、也樹立了「順我者生、逆我者亡!」的「壞榜樣」。市府官員看在眼裡自然心有怨懟。
換言之,人事要由「強勢」議員說的才算!市府人事制度被吳顯森議員「破壞殆盡」、也樹立了「順我者生、逆我者亡!」的「壞榜樣」。市府官員看在眼裡自然心有怨懟。
現在公務員難為啊,要會做事,又要會做人,真苦。
回覆刪除悲哉;有能力無後台的基層沒有升遷的機會,卻製造出諸多的類政務官的文官
回覆刪除之前不是有區長,因為讓議員不爽,就被換掉了。得罪議員,不得超生,好慘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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