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謝志忠、張玉嬿、黃守達、王立任關心法制局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應落實查核定型化契約,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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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今(23)日召開定期會,市議員謝志忠、張玉嬿、黃守達、王立任關心法制局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應落實查核定型化契約,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市府每年都會跟中央主管機關配合,由地方主管機關及消保官一起進行定期化契約查核,例如預售屋買賣或網路連線遊戲服務等目前較常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議題。
李局長說明,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1條,市府稽查並命令業者改善的前提是中央有針對特定業者公告定期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如果該行業是屬於定期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的規範內,市府就可進行相關查核。
但若是未規範的行業,例如無卡分期融資公司,因為中央目前尚未立法指定主管機關,也沒有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因此查核難度較高。
針對近期相繼發生的無卡分期亂象,市府法制局已於今日市政會議提案修正台中市消保自治條例,未來將要求相關業者務必提供定型化契約給消費者,且要揭示分期利率等重要事項。
李局長提到,例如豐原廟東夜市的某商家,消費申訴案件一直居高不下,法制局之前已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注意,但狀況並未改善,所以法制局現著手提案修正台中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對於違反自治條例且要求改善,但申訴案卻無明顯下降且情節重大的業者,會在業者店門口張貼公告警示消費者,消費者上門時看到公告就有警覺心,以保障市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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