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市議員關心民眾進行吊掛作業向公所申請臨時路權一事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22)日都發建設水利質詢,有關市議員李中關心民眾進行吊掛作業向公所申請臨時路權一事。
民政局表示,交通局授權委託各區公所受理臨時使用道路施工申請,規定施工期在3天內的案件由區公所受理,因日前中捷受到鄰近興建中工地吊臂掉落影響,交通局重新檢討中捷沿線臨時路權申請流程,導致短暫期間暫緩受理,交通局於5月19日已通知各區公所,日後中捷沿線臨時路權申請必須辦理實地會勘,才得發給使用路權通知書。
民政局指出,興建中建築物因占用道路施工期間較長,依規定需提交通維持計畫至交通局審查,不適用臨時路權申請,僅已取得使用執照房屋得申請臨時路權,其中又分為3天內小範圍者由區公所受理,超過3天或封閉道路影響層面廣的案件則由交通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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