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台中市議會今(22)日都發建設水利質詢,市議員張芬郁關心興富發不實廣告處理及何時發照一事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22)日都發建設水利質詢,市議員張芬郁關心興富發不實廣告處理及何時發照一事。
都發局長李正偉指出,此案經過相關檢舉,法制局也帶消保官進行廣告清查,涉及廣告不實或企業登載不實,可依照相關法令進行相關裁罰。另工安意外必須經過第三公正單位確認安全無虞才得以復工,都發局尚未收到相關資料,目前仍在停工中,相關的稽查會持續進行。李局長強調,盼透過此事件呼籲消費者購買預售屋時查明使用目的,也呼籲開發建商切勿廣告不實。
地政局表示,興富發「文心愛悦」建案為110年7月1日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前已銷售的案件,業者表示該建案已於109年完銷。經查該建案預售屋契約條文,有部分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包括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保固期間未從交屋日起算等,市府已發函要求業者限期15日內改正,屆期未改正,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裁罰業者3萬元至30萬元罰鍰。
都發局表示,對於業者申領使用執照,都發局一定嚴加詳查,如有不按圖施工,或涉違法違規,將不予核發使用執照。都發局強調,後續使用若查有商辦空間作住宅使用情形,都發局也將依建築法規定,按戶裁罰使用人6萬元至30萬元罰鍰,決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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