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說明》因應營造環境挑戰 中市府滾動檢討標案機制減少流廢標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議會今(12)日定期會,市議員林祈烽關心市府工程流廢標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建設局表示,依據台中市政府採購流廢標督導小組作業要點規定,市府每月均針對查核金額以上的工程採購案件流廢標次數達一次以上、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的工程採購案件流廢標次數達二次以上等列管案件,進行流廢標檢討事宜。
建設局說明,但營造業缺工問題日趨嚴重,加上工料雙漲,國際情勢險峻,造成各項工程成本提高,可能降低廠商投標意願;就三民路案件而言,包含人行道、植栽及管線單位眾多等因素,造成介面複雜,如果同時間有其他工程案件,廠商可能會挑選複雜度較低的案件投標。
建設局指出,採購案件於流標後,均由各業務單位成立檢討小組,再次就預算編列合理性、設計圖說及所需材料工項等規格作適當調整,也視採購個案規模適度檢討契約工期是否合理,並積極邀標,以期後續能順利推動公共工程。
水利局表示,公共工程近2年來工、料雙漲,招標工項單價未及市場價格,加上承攬廠商投標時也需評估已承攬施工中案件數及施工量能,導致部分工程流標;經調整後目前招標情形已較趨穩定。
另外,太平區永億段社會住宅工程招標作業,住宅處說明,此案於108年辦理第1次及第2次公開招標時,是依據前一年度中央主計總處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匡列經費,但因當年度工料價格調漲,導致實際預算不足,影響招標結果。後續於第3次招標時,已調整部分工項及費用,雖有廠商參與,但因未達最低投標家數(三家)規定,仍致流標。至109年第4次招標時,在未調整經費下重新上網公告,並取消限制投標廠商數後,順利完成決標,相關期程變動也因招標次數而變。
住宅處指出,因中央主計總處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與市場實際行情存在落差,造成台中市社會住宅工程於招標階段時常面臨預算不足、無法順利發包的情形。為此,住宅處採取滾動式檢討,並於111年及112年陸續簽准,依據台中市及周邊地區實際行情調整發包預算,以提升招標成功率,持續改善並降低流廢標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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