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吳存金特別費到立委鄭天財索賄 當公僕的界線模糊 誰為民主的信任買單?
《 鄭杰的觀點 》
短短數日內,台灣政壇的廉潔警報再次被接連敲響。從台中市前地政局長吳存金以特別費支付11次家庭餐敘,到國民黨籍立委鄭天財涉嫌索賄711萬元遭求重刑,兩起看似規模與惡性程度截然不同的案件,卻共同指向一個令人憂心的核心問題,當公僕的公私界線變得模糊,甚至將權力視為可供交易的商品時,被侵蝕的將是整個民主體制的信任根基。
吳存金案,是一面映照「小惡」的鏡子。6萬多元的金額在貪瀆案件中或許微不足道,但其本質卻是將應屬公眾的資源,挪為私人享樂之用。她將家庭聚餐的帳單,熟門熟路地交由不知情的下屬核銷,這份「理所當然」的背後,是對規範的漠視,也是對公務倫理的踐踏。檢方雖因其犯後坦承、全數繳回不法所得而建請減刑,但此案揭示了在日常行政中,公私分際的防線是何等脆弱。
如果說吳存金案是公私不分的「小額侵蝕」,那麼鄭天財案便是將公權力「作價出售」的赤裸交易。檢方指控他利用立法委員的影響力,為特定廠商召開協調會,從綠建材審核到水電申請,幾乎無所不包,儼然成為業者的「專屬顧問」。更甚者,竟直接授與業者「特助」頭銜,使其狐假虎威。這已非單純的選民服務,而是將國會殿堂的權力,變成了可以討價還價的籌碼,嚴重戕害了法治的公正性。
這兩起案件,一個發生在地方行政體系,一個發生在中央民意機關;一個是數萬元的特別費,一個是數百萬的賄款。儘管樣態不同,卻都突顯了當代公職人員面臨的廉潔挑戰。特別費的歷史共業雖曾透過修法獲得部分解決,但吳存金案證明,法律的底線依然清晰,任何心存僥倖的踰矩行為,都將面臨司法的檢驗。而鄭天財案則更進一步警示,當監督與制衡的機制失靈,民意代表的權力可能異化為尋租的工具。
最終,不論是挪用一筆餐費,還是收受一筆賄款,其代價都不僅僅是帳面上的數字。每一次的公器私用,都是對人民信任的一次背叛;每一次的權錢交易,都是對民主根基的一次刨挖。當民眾開始懷疑公僕的每一項決策背後是否都有看不見的交易時,政府的威信也將隨之蕩然無存。如何重建並鞏固公職的倫理防線,將是台灣社會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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