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偵破「鉛錫包金」詐騙案 7嫌遭起訴求處重刑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北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一起利用「鉛錫包金」手法進行的重大詐欺洗錢案,並對黃姓主嫌等7人提起公訴。該詐騙集團透過假投資、假交友等方式,騙取118名被害人,不法所得高達新台幣6.4億元,檢方痛斥其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指出,此案由陳玟瑾檢察官指揮警方共同偵辦,歷經5波搜索行動,最終瓦解此犯罪組織。該集團分工細膩,先誘騙被害人面交投資款項,再由車手將贓款送至特定銀樓購買黃金條塊。為了將不法所得洗錢至海外,他們將黃金藏入鉛錫合金中,並以「門檔」等名義偽裝,寄送至柬埔寨等地。
調查發現,黃姓女主嫌為集團核心會計,負責記帳與資金調度;陳姓嫌犯擔任收贓款的車手;而經營銀樓的王姓負責人,則涉嫌利用其專業身分,規避洗錢防制申報義務,協助集團將超過8.9億元的鉅額現金轉換為逾200公斤的黃金,成為洗錢鏈的關鍵破口。
檢方在行動中共查扣24公斤的黃金條塊,市價超過1億元。考量黃嫌等人嚴重破壞金融秩序,且犯後多數人否認犯行,檢方分別對涉案嫌犯求處10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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