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憲法,兩種解讀:當政治利益成為最高的準繩
《 鄭杰的觀點 》
憲法,理應是國家治理的磐石,是所有政治權力運作的最終依歸。然而,在當前台灣的政治光譜下,這部根本大法似乎正被扭曲成一面可以隨意翻轉的稜鏡,折射出的,是不同陣營的利益算計,而非其應有的莊嚴與穩定。
近期,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一方面高舉憲法旗幟,醞釀著對在野黨立法委員發動大規模罷免的可能性,其論述基礎,正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創制複決之權。這場被外界稱為「大罷免」的政治風暴,在綠營的論述中,是捍衛民意、實踐直接民主的神聖權利,是憲法精神的具體展現。每一個動作,都彷彿是在提醒著在野陣營,任何政治力量都必須在憲法的框架下,接受人民最嚴格的檢驗。
然而,場景一換,當立法院以其多數決,三讀通過了諸如《財政收支劃分法》等重大議案後,同一部憲法,卻在執政黨口中有了截然不同的解讀。面對在野黨挾人數優勢通過的法案,府院高層不再強調立法權的至高無上,反而祭出了「釋憲」與「不副署」的選項。原本應當依循憲政程序公布施行的法律,突然間被貼上了「違憲」的標籤,成為需要由大法官來裁決的爭議標的。
這種矛盾的現象,在政壇掀起了巨大的波瀾,也引發了深刻的質疑:一部憲法,為何會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面貌?當政治行動有利於己方時,它便是必須遵循的圭臬;當立法結果不利於己方時,它就成了可以被挑戰、被擱置的對象。這種選擇性的憲法詮釋,正嚴重侵蝕著法律的穩定性與可預測性。
資深的觀察家指出,這種「合則用,不合則棄」的態度,是台灣政治長期以來最令人憂慮的困境。它將憲法從一個超越黨派的國家基石,降格為一個服務於特定政治議程的工具。當罷免權被視為鞏固執政優勢的武器,而立法權的行使卻能被行政權以釋憲為由輕易卡關,權力分立的平衡已然傾斜。這不僅造成了朝野之間更深的對立與不信任,更讓一般民眾對於「法治」的信念產生了動搖。
政府的執政正當性,源於其對憲法的忠誠。如果一部法律的命運,最終取決的不是其立法程序的完備性,而是執政者的政治好惡,那麼國家的根本大法,也將失去其應有的尊嚴。這場環繞著憲法解釋權的鬥爭,早已超越了單純的藍綠攻防,它觸及的核心問題是:在台灣的民主實踐中,究竟是憲法至上,還是權力至上?而這個問題的答案,將深刻定義台灣未來的憲政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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