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強行通過退撫修正案 人事總處「深感遺憾」:不惜採合法合憲手段捍衛世代正義
新華報導\1987創刊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於114年12月12日決議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針對此一重大修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隨即發布聲明,表達「深感遺憾」的強烈立場,並強調將不惜採取合法合憲手段,以確保退撫制度能符合平等原則及世代正義。這場由國會主導的年金修法,不僅引發行政部門的嚴正抗議,更預示著年金改革戰場恐將再度點燃。立院強行通過退撫修正案 人事總處「深感遺憾」:不惜採合法合憲手段捍衛世代正義。
本次修法主要涉及停止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以及將退休所得直接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積正成長幅度調整等關鍵條文。人事總處直指,這些修正案最大的爭議在於「未依法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總處憂心,此舉將大幅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嚴重衝擊退撫基金的財務穩定。若要避免基金提前破產,最終的結果將是提高現職人員的提撥費率,使他們承擔更多退休金成本,或是轉嫁由全體納稅人以稅收負擔,無論哪種方式,都將破壞退休撫卹制度的公平性,嚴重違反平等原則及世代正義,影響層面涵蓋所有現職、退休公教人員及全體國民權益。
人事總處在聲明中特別列舉數據,試圖證明政府對公教人員權益的照顧始終不遺餘力,並藉此凸顯本次修法可能帶來的資源分配不公。以公教保險為例,政府自民國88年起,已分年撥補累計達5,141億元,後續還將完成720億元的撥補,以承擔公教保險重整前的負債。總處強調,相較於勞保年金從109年才開始撥補,累計至115年為5,170億元,由於公保參加人數僅約58萬人,遠少於勞保的1,048萬人,這使得政府對每一位公保參加人撥補金額約100萬元,幾乎是勞保參加人每人約4萬9千元的20倍。在職業退休金方面,勞退基金採個人帳戶制,政府完全沒有撥補,而退撫基金則已獲得政府挹注和撥補3,102億元,以維繫制度穩定。
總處強調,過去的年金改革經過多年努力,已成功讓原本預計在120年(或119年)就會用罄的公教退撫基金,得以維持一個世代的永續。然而,本次立法院在社會缺乏共識的情況下強行修法,不僅影響了退撫制度的公平性,更將導致由全體納稅國民共同承擔財政後果。人事總處對此修法結果表達最深切的遺憾,並重申將堅定地以合法合憲的手段,確保退撫制度最終能回歸合乎平等原則及世代正義的軌道。這場行政與立法部門在年金議題上的對決,無疑將成為政壇接下來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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