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俞融議員要凍結警察局宣傳預算 質疑「重大刑案蓋牌」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中市議會的預算審議戰場,近日聚焦於警察局的媒體宣傳費用。市議員陳俞融在議事堂上提出強烈質疑,並主張將警察局公共關係室的宣傳費用,包括明年高達370萬元的媒體宣傳費,以及現有的104萬9000元預算全數凍結。她提出的理由直指核心:警察局在重大刑案的資訊發布上,有「蓋牌」之嫌,往往要等到檢察官起訴後,媒體才得以報導,嚴重影響了市民的知情權與社會安全感。
陳俞融議員要求,警察局必須針對重大刑案的資訊公開機制提出詳盡的報告,獲得議會認可後,才能動用這筆宣傳預算。這項提案,無疑是對警政機關資訊透明度的一次嚴厲監督。議員的質疑反映了社會上普遍存在的擔憂:當重大治安事件發生時,警政單位是否為了維護形象或避免輿論壓力,而刻意延遲或隱匿資訊,導致民眾無法即時掌握真實的治安狀況。
面對議員的強勢要求,警察局長吳敬田則以「法務部規定」為由進行回應。他強調,辦案同仁在偵辦過程中,必須受到法務部相關規定的約束,意指必須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偵查不公開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權、避免影響偵查的順利進行,以及防止媒體未審先判。局長的說法,將爭議從警政透明度,轉向了法律規範與新聞自由、民眾知情權之間的複雜平衡。
這場預算凍結的攻防戰,凸顯了地方議會對行政部門的強力監督。陳俞融議員的行動,不僅是針對一筆宣傳費用的刪減,更是要求警察局在維護偵查不公開原則的同時,必須找到一個更透明、更負責任的資訊發布機制,以回應市民對治安資訊的迫切需求。
這筆數百萬元的宣傳預算,如今成為了府會之間,就警政透明度與公共溝通原則進行深度辯論的籌碼。最終,警察局能否提出讓議會滿意的報告,成功解凍預算,將考驗其在法律規範與民意期待之間尋求平衡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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