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會預算攻防戰:議員真能「說刪就刪」?
《 鄭杰的觀點 》
臺中市議會第4屆第6次定期會進入審議明年度市府總預算案的關鍵階段。會場上,議員們的動作成為焦點,有人保留大會發言權,準備在總預算二、三讀時進行最後的攻防;更有人直接主張應刪除或凍結特定項目預算,展現為民把關的強硬姿態。然而,這也引發了外界對於地方議會權力邊界的疑問:一位議員,真有能耐「說刪除就刪除」或「說凍結就凍結」市府預算嗎?
答案是否定的。在台灣的民主政治架構下,無論是中央的立法院或是地方的市議會,預算審議權都是一種集體意志的展現,而非單一議員的個人權力。根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市議會擁有審議市府總預算案的權力,議員可以對預算提出質疑、建議刪減或凍結,但這些都僅是「提案」或「主張」。
事實上,單一議員的提案必須經過嚴謹的程序,首先在委員會中進行討論與審查,若委員會做出刪除或凍結的決議,還需提交大會進行二讀、三讀的表決。最終,一筆預算能否被刪除或凍結,取決於出席議員的「多數決」。因此,議員在議場上高喊刪除預算,更多時候是一種政治表態與問政的展現,目的是爭取輿論支持、向市府施壓,並尋求其他議員的連署與支持,以形成多數決的力量。
在預算審議中,「刪除」與「凍結」是兩種不同的制衡手段。「刪除」是永久性地將預算金額削減,使市府無法動用該筆經費;而「凍結」則是一種附帶條件的暫緩動用,通常會要求市府在動用預算前,必須向議會提交專案報告,經議會同意後才能解凍。近年來,議會更傾向於使用「凍結」手段,這不僅能達到監督行政部門的目的,也為府會之間的協商留下彈性空間。
總結而言,臺中市議會的預算審議是一場集體權力的角力。議員們的發言與主張,是點燃戰火的引信,但最終的預算結果,仍將由議會內部的政黨協商、黨團運作以及多數議員的投票意向來決定。單一議員的能耐,在於其提案的影響力與號召力,而非獨斷的決定權。這場預算攻防戰,不僅是數字的審查,更是府會關係與民主制衡機制運作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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