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重大治安案件層層隱匿,市議員陳俞融要求警察局停止蓋牌!還給市民知的權利,否則凍結相關經費
新華報導\1987創刊
今日台中市議會審查115年總預算案,市議員陳俞融指出,台中市近來屢屢發生重大治安事件發生,但警察局卻無發布相關治安警訊,導致案發地點附近市民額外承受不必要的治安風險,因此陳俞融主張凍結警察局公共關係室115年度編列預算預算數104萬9,000元,及警察局115年度編列「媒體及宣傳費用」預算369萬7,000元, 直至改善目前作法,提出具體執行方案後解凍。
陳俞融提到,去年6月2日,台中發生富商入室搶劫殺人案,這麼重大的治安事件,警察局選擇沉默,直到今年11月11日、案發超過一年多,社會大眾才從媒體報導中得知!今年7月6日,西屯區社區前發生劉姓、楊姓男子持空氣槍、開山刀抵住被害人頭頸,搶走1,061萬元現金的巨額搶劫案,警察局同樣選擇蓋牌,直到12月初、案發近五個月後才曝光!今年10月10日,西屯親子泳池發生持槍威脅孩童與教練的槍擊未遂案,警察局又是選擇隱匿,直到12月3日檢方起訴書公開,市民才知道這起險些釀成悲劇的重大治安事件!
陳俞融表示,請警察局不要再用「保護兒少」、「偵查不公開」等藉口當作遮羞布!偵查不公開是為了保護偵查程序與證據,但發布治安預警、提醒市民注意安全,這是警察局責無旁貸的義務!當社區前發生持槍持刀搶劫千萬現金,周邊民眾難道不該提高警覺?當親子泳池出現持槍威脅,其他家長難道不該知道這個區域存在這樣的風險?
陳俞融強調,警察局蓋牌的做法,不是保護市民,而是粉飾太平!讓市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續承擔風險,等到判決出來、起訴書被公開了,媒體報導了,警察局才被動回應,這不叫治安維護?這叫失職!
陳俞融也嚴正要求警察局應研議,每天各分局轄區若有重大治安事件,警察局應通報各轄區,讓市民提高警覺、加強防範,而不是讓市民後知後覺、在危險中生活卻渾然不知!市民有知的權利,警察局有告知的義務,不要再選擇性地管理資訊,讓蓋牌成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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