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國安法案宣判,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罪名成立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備受關注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創辦的《蘋果日報》旗下三家公司,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於1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迎來判決。法庭最終裁定,黎智英被控的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罪名成立。
本案的被告除了黎智英本人,還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四名被告共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而黎智英個人則另被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這起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自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經過長時間的審理,控方於2024年6月完成舉證,法庭隨後在7月裁定所有控罪表面證據成立。黎智英本人從2024年11月開始出庭作證,直到2025年3月結束。案件最終在2025年8月完成結案陳詞,並於今日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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