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基金警報再響?政府要付責任
新華報導\1987創刊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公教退撫修法,提前停止調降月退所得替代率,此舉立即引發考試院與銓敘部的嚴正警示。這項被視為「反年改」的修法,雖然保障了部分退休公教人員的所得,卻也為公教退撫基金的財務穩定投下巨大變數,恐讓基金比原先預估的時間點再提前3至4年用罄,讓年金改革的成果面臨嚴峻考驗。
銓敘部長施能傑公開指出,退撫基金的核心問題始終在於長期「不足額提撥」,即使不修法,基金按目前的提撥狀況也可能在2049年破產。而提前停止調降替代率,無疑是雪上加霜,將導致基金用罄的時間點更早到來。
這項修法將原定逐年調降的替代率上限,提前凍結在較高的水準,例如年資35年的公務員,其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將從原規劃的60%大幅上調至69%,這意味著基金的支出將大幅增加,而原先預期透過調降替代率所能挹注的財務缺口,將難以彌補。
銓敘部擔憂,停砍替代率真正受害的不是已經退休的人員,而是未來仍在職的公務員。當基金提前用罄,現職公務員在未來退休時,將面臨基金無以為繼的窘境,其退休權益將受到最直接的衝擊。這不僅影響公務體系的士氣,更可能動搖國家人才招募與留用的根基。
然而,支持停砍替代率的論點則強調,公教薪水與退休金,是依據當年契約所保障的權益,政府不能僅因擔憂基金破產,就強制減少退休公教人員的所得,導致其生活品質降低。
他們認為,政府有責任維持退休金的財源來源,而非將財務壓力轉嫁給退休人員。與其編列不必要的經費,不如將資源投入於維持政府最基本的根基——人才。
這場爭議的焦點,已從單純的財務計算,延伸至國家對公務體系人才的承諾與責任。這場年金爭議的再起,凸顯了台灣社會在面對人口結構變遷與財務永續性挑戰時的兩難。
無論是維持退休公教人員的既有權益,或是確保基金的長遠穩定,都需要政府提出更具前瞻性與結構性的解決方案。如何在保障既有權益與避免債留子孫之間取得平衡,將是行政部門與立法機關,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若無法開源節流,找到新的穩定財源,這場警報將不會是最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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