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網傳醫院內兜售不明藥品 中市府:警方加強巡守、衛生局嚴正提醒切勿購買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政府說明,針對網路流傳疑似有不明人士於醫院內兜售來路不明藥品一事,市府相關單位已即時掌握並依權責處理。警察局第六分局表示,已於114年12月15日晚間8時許接獲民眾通報,指稱在某醫院內遭不明人士推銷藥品,警方隨即派員加強該院巡守,並協請院方提高警覺,共同防範類似情事發生,以保障民眾安全。
衛生局指出,為確保用藥安全,民眾應親自至合法醫療院所就診,並依醫師處方與指示用藥,切勿自行購買或服用來源不明的藥品,以免影響健康或延誤治療。針對本案,衛生局已函請本市各醫院加強院內巡查,杜絕不明人士進入院區兜售藥品。
市府也提醒,民眾若發現有可疑人士於醫療院所內販售不明藥物,請立即通報院方或報警處理。倘查獲涉及製造或販售偽藥等違法行為,將依《藥事法》規定嚴辦,最高可處10年或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或5,00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台中市政府強調,將持續透過警政與衛生單位合作,加強院區安全與藥品管理,確保市民就醫及用藥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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