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交通新法 騎車用手機、開車抽菸罰鍰提高至1200元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駕駛人請注意,立法院於今日(23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機車騎士在行駛中手持使用手機,以及汽機車駕駛在行車時手持或吸食香菸影響他人安全,罰鍰將統一提高至新台幣1200元。
根據現行法規,機車駕駛人行駛時若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等裝置,將處以1000元罰鍰;而汽機車駕駛人手持或吸食香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則處以600元罰鍰。本次修法後,這兩項違規行為的罰鍰金額皆調升至1200元,以加強嚇阻效果。
此外,鑑於今年5月在新北市三峽區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名駕駛行經國小附近路段時超速並撞死3人,新法也針對此類情況加重罰則。未來汽車駕駛人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的路段時,若未減速慢行,因而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除依法應負的刑事責任外,將可加重其刑期最高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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