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追求行為震驚社會 魏偕峯被免職轉任檢察事務官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灣雲林地方法院近日宣判,前檢察官魏偕峯因多起嚴重違失行為,遭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並轉任檢察事務官。據悉,魏偕峯在任職期間,因對同事A女存有好感,竟多次以贈物、假借理由邀請,甚至在未獲同意的情況下,反覆在工作場所守候、尾隨,並透過LINE傳送大量訊息,造成受害人心生畏懼,工作與生活皆受嚴重干擾。
法院調查發現,魏偕峯的行為已構成跟蹤騷擾罪,並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嚴重損害檢察官職業形象與社會信任。法院認為其行為破壞職業尊嚴,且缺乏自省能力,已嚴重影響檢察官群體的整體評價,決定依照公務員懲戒法,將其職務免除,轉任檢察事務官。
判決指出,魏偕峯在追求行為中多次被科室主管與同事勸止,仍未改正,顯示其對行為的危害性認知不足。法官認為,這不僅違反職業倫理,更嚴重損害檢察官的尊嚴與公信力,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法院也特別強調,作為執法者,應具備基本尊重與公民素養,否則將喪失人民的信賴。
本案的判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彰顯司法對於職場性騷擾零容忍的態度,也彰顯檢察體系在維護職業操守方面的嚴肅決心。未來,相關單位將持續強化職場倫理教育,確保司法工作者能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中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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