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調查官收賄500萬掩護史上最大詐貸案 今發監執行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前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專員郭詩晃,因在調查史上最大的潤寅集團詐貸案時,收受被告賄賂,並以「查無不法」簽結,最終遭判刑12年定讞。儘管已提出非常上訴,台北地檢署仍在23日通知其到案,發監執行。
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自2008年起長期以不實的合約及發票向多家銀行詐貸,金額超過470億元。楊文虎夫婦已於2021年分別遭判重刑25年與27年定讞。
檢方在偵辦過程中查出案外案,發現郭詩晃在2016年承辦潤寅案時,透過有富建設董事長洪村騫牽線,與潤寅負責人王音之搭上關係。2017年間,郭詩晃在其母親住處,收受由水果箱裝著的500萬元現金賄款。事後,他便將潤寅詐貸案的卷證以查無不法為由「列參」存查,未予深究,使潤寅集團得以繼續其詐貸行為,直至2019年因資金問題才全面爆發。
法院審理後,認定郭詩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高法院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此外,懲戒法院也查出他另在母親喪禮上收受10萬1000元奠儀,判決其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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