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律師現身台灣法庭引爆爭議,法院當庭駁回、移民署證實合法入境
新華報導\1987創刊
一名中國籍劉姓律師日前以訴訟代理人身分現身台中地方法院,代表一間奧地利公司處理與台灣腳踏車廠商的民事訴訟,引發法律界高度關注。 承審法官當庭指出,因該名劉姓律師不具備台灣律師資格,也未能提出適當的佐證文件,因此未予許可其訴訟代理行為,並要求補正資料。
這起事件由台灣律師蔡昆洲於社群平台揭露後迅速發酵。 蔡昆洲律師質疑,允許未經台灣資格審查的中國律師在台執業,恐將衝擊台灣的律師市場秩序,並可能開啟境外人士繞道介入台灣司法訴訟的先例。
對此,法務部回應,在台灣執行律師業務者必須具備台灣律師資格,此案已由台中地檢署分案調查。
另一方面,內政部移民署則說明,該名中國律師是依規定申請入境。 移民署表示,劉姓律師檢附了台中地方法院民事法庭的通知書,該通知書註明其為被告訴訟代理人,因此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核准其來台進行民事訴訟,停留期限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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