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律師在台執業?台中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日前社群媒體上引發廣泛討論的「中國籍律師現身台中地院開庭」一案,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已於14日主動剪報分案,指派檢察官展開調查。
此事件源於有民眾在社群平台發文,指稱在台中地方法院的一場民事訴訟中,發現疑似有中國籍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並當庭遭到對造律師質疑其合法性,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台中地檢署表示,根據台灣《律師法》規定,在中華民國以外地區取得律師資格者,屬於外國律師。外國律師必須先獲得法務部許可,並在許可後6個月內加入地方律師公會,才得以在台灣執行律師職務。
檢方認為,貼文中所指的該名訴訟代理人,涉嫌違反《律師法》相關規定,因此決定主動介入,將積極查明事實真相,以釐清是否涉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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