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公文曝怪象!西屯四筆土地疑遭違規闢建停車場 權責機關竟上演「公文旅行」?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寸土寸金的西屯區,再度傳出土地疑似違規使用的案件。一紙市府內部的公文函件,揭露了位於廣昌段的796-1、809、809-3及810-1等四筆土地,遭人檢舉違規作為停車場使用。然而,這起看似單純的違規案件,卻意外牽扯出市府內部權責劃分的複雜問題,讓原本應迅速處理的案件,陷入一場「公文旅行」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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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仁立法委員\提供 |
根據這份由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發出的公文,該案最初是由農業局於7月11日來函移請處理。顯見,這幾筆土地的使用現況,已與其原始地目用途不符。都發局在文中明確指出,該土地現況據報疑似違規作為停車場使用,並要求權責單位依據相關法規進行查處。
然而,值得深思的是,都發局並未直接認定或開罰,而是引用了多年前的法規命令,要求將案件移交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專業權責的查明認定。公文中特別提及了2014年公告的「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以及相關的作業原則,強調需由主管該行業(停車場)的法規機關來判斷是否違規,並進行後續處理。
這份公文的正本收受者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這也間接點出了案件的核心:停車場的主管機關是交通局,但土地違規使用的查處權責又似乎與都發局和農業局相關。一樁違規停車場的檢舉案,竟需在市府三個局處之間往返,不僅凸顯了行政流程的繁瑣,更讓外界質疑市府處理違規案件的效率。
究竟是哪個環節延宕了處理時程?市民的檢舉是否能得到及時且有效的回應?這場公文接力賽的終點,將考驗著市府跨部門協調與解決問題的真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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