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口角演變肢體衝突 警辣椒水控制現場 滋事者全送辦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本市南屯區大觀路一間夜店28日凌晨3時許,發生兩方民眾因口角糾紛演變推擠衝突。經查,施姓男子與友人準備離開夜店時,與同樣要離場的黃姓男子因碰撞發生口角,進而衍生推擠及徒手拉扯,造成施男身上多處擦傷,黃男頭部及臉部挫傷,所幸均無大礙。
轄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獲報後,立即派遣多名警力趕赴現場,到場後將雙方隔開,期間施男友人情緒激動大聲叫囂,員警果斷使用辣椒水及運用優勢警力迅速控制場面,成功防止事態擴大,避免進一步衝突,並將現場4名滋事者全數帶返所。事後雙方均表示不提告,本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2款函請裁處,
在此呼籲民眾飲酒後應保持理性,切勿因一時衝動滋生爭端,以免觸法得不償失,緊急時請撥打110報案專線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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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施男、蔡男、何男(受傷就醫)
乙方:黃男(未就醫)
互不提告、社維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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