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等法案 卓揆:盡一切努力與人民一起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力 守護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有關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等法案一事,行政院卓榮泰院長今(21)日表示,相關法案有窒礙難行之處,甚且沒有經過民主審議程序充分討論,行政院感到沉痛與遺憾。為維護人民憲法權利、五院憲政體制,以及中央財政能力,行政院將在收到法案後,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救濟權力捍衛憲政秩序。
卓院長強調,罷免是直接民權的展現,然而本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增添繁複程序,加難人民罷免權利的行使,還扭曲了選民與本屆公職人員在選舉時所立下的委託關係,顯然違背憲法民主審議原則,對於選務機關未來在執行罷免的選務工作上,亦有窒礙難行之處。
卓院長表示,憲法法庭是在憲政機關違法濫權時,唯一有權終局解決憲法爭議的憲政機關。根據司法院統計,在憲法訴訟法新制自2022年施行到去(2023)年年底為止,人民聲請案件已超過總案件的99.1%。也就是說,絕大多數時間,憲法法庭都在為人民服務,是國人權利受侵害時,尋求終局救濟程序的最後一道防線。而本次「憲法訴訟法」的修正,勢必增高憲法法庭的運作難度,使得求助的民眾權利無法獲得充分救濟,並已侵犯司法院的權限,破壞五院體制的憲政運作。
卓院長進一步表示,有關「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立法院在未與行政機關充分溝通下,除了法定義務支出之外,中央可運用的財源被大幅削減,導致許多政策無法完整執行,尤其許多跨年度的連續性預算無法繼續進行,影響至鉅,如果因本法施行而無法完成施政規劃時權責將難以釐清。而且在財政與事權沒有同步移轉到地方的情況下,也將造成憲法上垂直權力分立的事權分配難以界定,況且各縣市水平分配更形成「富者更富」的不公平狀況,顯有窒礙難行之處。
卓院長強調,台灣是自由民主的憲政國家,法案的修正應該在憲政架構下,經過充分溝通與討論進行審議。行政院對於昨日立法院三讀法案再次感到遺憾。行政院會盡一切努力與人民一起,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守護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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