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某政黨人士批《新聞澄清》「北檢真正目的逼柯辭黨主 席」、「佈下不辭職就羈押的局」云云,均屬不實誤 導,嚴重混淆視聽,嚴正澄清如下: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一、 本署檢察官偵辦柯姓被告等案均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至於柯姓被告是否辭去黨主席,非檢察官職權所能置喙,亦與偵查案件無關。
二、 觀諸柯姓被告於昨(29)日臺北地院接押庭法院訊問過程之陳述,法官訊問:「你身為民眾黨黨主席,要處理黨務又會接觸到相關證人,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確保你不會有勾串之可能?」 ,柯姓被告當庭陳述:「我表達過很多遍了,必須要辭掉民眾黨黨主席,否則民眾黨無法運作」,法官接續問以:「就之前媒體講述你在羈押中後來寫信要辭黨主席,就生效與否能否說明?」,柯姓被告陳述:「我從 9月就開始寫,檢察官也不同意,也送不出去,最後還寫報告請法院判決才能出去,但這種事情也不是我一個人辭職就好,還要跟大家交接,要給我一些時間處理。」由上足見柯姓被告係在法院訊問時,自己主動提出辭職黨主席一事,本署檢察官在法院接押庭訊時對其是否辭黨主席一事,不僅未曾提問,亦無表達任何意見。顯見前揭關於某政黨人士對此事之說法,嚴重扭曲事實,應予澄清。
三、 本署呼籲各界評論司法作為,應本於事實,切勿為帶風向而斷章取義、或企圖影響法院形成心證之空間,而屢以揣測之詞,傷害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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