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 客運公車闖紅燈 中市交通局、警察局祭鐵腕:立刻扣減違約金並開罰、要求業者將駕駛調回公司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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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強調,台中市公車首重安全,尤其闖紅燈行為更是不被允許,交通局已要求各業者善盡管理責任,相關違規事項將依契約規定扣減1000至5000元違約金;針對違規的駕駛員,交通局也即刻要求業者將其調回公司加強教育訓練。
警察局第一分局說明,經檢視影像違規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的交岔路口闖紅燈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第一分局將依影片上顯示的時間及車號,調閱監視器畫面查明行為人身分據以開罰。
警察局也呼籲,公車及大客車駕駛人員更應遵守交通規則,違規行為已嚴重威脅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遵守交通規則才能避免導致不可預見的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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