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中藥商倒閉與藥師無涉 藥不分中西、中藥即是藥,專業不容曲解! 請勿混淆視聽將「藥師」誤稱為「西藥師」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近期部分輿論針對探討「318違法解釋令」,並使用「西藥師」一詞稱呼專業藥事人員。此稱謂完全錯誤,本協會針對中藥調劑權及藥事安全等相關議題,特此澄清:
一、「藥師」為法定專門職業稱謂,無「西藥師」之分
1、法定職稱嚴謹性:藥事法及相關法規所定之專門職業人員為「藥師」,並無「西藥師」之名。將藥師冠以「西」字,是對藥師專業職責的錯誤詮釋及扭曲。
2、中藥專業基礎:藥學系專業課程涵蓋中藥,且中藥為藥師國考應試科目。藥師具備完整中藥專業訓練,足以執行中藥的調劑、製造及用藥安全諮詢。
二、藥師在中藥專業領域的參與現況
1、廣泛執業領域:藥師已廣泛於中藥製造業、中藥商、中西藥局及中醫診所等場所執業,並提供藥事服務。
2、藥事品質把關:諸多醫院評鑑已將中醫部門藥師納入人力配置及品質評核範圍,藥師為確保中藥製程及調劑品質的核心專業人力。
三、傳統中藥行結構性困境與藥師專業無涉
1、醫療環境變遷:隨著中醫診所數量增加,患者傾向於診所完成診療及領藥,此為醫療體系結構變動所致,降低民眾對傳統中藥行的需求。
2、市場成本壓力: 中藥原材料價格持續上漲,傳統中藥行利潤降低,經營利潤空間受限與困難,此現象是產業結構改變造成。
四、堅守藥事法規,用藥安全不容以「文化」藉口妥協
1、法律優先原則:藥事法旨在確保藥品從製造到調劑的專業性與安全性。318號解釋令違反藥事法,相關論辯不應以「文創」或「文化保留」等非藥事專業的藉口,來削弱或危害民眾的用藥安全權益。
2、藥品管理核心:中藥在本質上屬於「藥品」範疇,其調劑、製造與販售行為,必須由具備法定資格的藥師專業嚴格把關。本協會堅決維護藥師在中藥調劑與用藥安全上的專業核心角色,以保障全體國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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