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志佳陽大山疑似燃燒廢棄物 中市府派員查辦 若查獲違規行為人最高可罰10萬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有關山友發現台中市和平區志佳陽大山有一處垃圾棄置及焚燒跡象,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經和平區公所派員巡檢,初判為登山遊客丟棄,後續如查獲違規行為人與事證,最高可開罰10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經和平區公所派員稽查,初步認定該區域為國家公園管轄區域,區公所將盡速再次前往定位坐標確認權管單位後,發文權管單位要求限期改善。
環保局亦將與和平區清潔隊針對議員所指區域路線詳加查察,如有相關事證將針對行為人具體告發,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如查獲行為人任意露天燃燒一般廢棄物屬實,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也說,和平區的環境清潔維護工作由該區公所負責執行;環保局為協助和平區環境維護,分別於108及113年補助和平區公所設置監視設備共11處,並提供垃圾子車4台,以改善民眾亂丟垃圾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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