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巨擘行賄案震盪雲林政壇!議長沈宗隆重判入獄 王又民否認犯行遭判9年半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雲林地方法院今日針對備受矚目的達德能源集團行賄案(113年度矚訴字第1號)做出一審宣判,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因收受賄賂,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已繳回的犯罪所得新台幣2000萬元。同案被告議員王又民則因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遭重判9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未扣案的225萬元犯罪所得將被追徵。
法院調查指出,德國風電開發商達德公司為確保在雲林縣的風力發電工程能順利推展,自2018年起,由時任達德公共關係經理的王雲怡與執行長特助潘正綱策劃,意圖拉攏議長沈宗隆及議員王又民。他們希望藉由兩位地方政治要角的職權,向雲林縣政府施壓,以加速相關申請案的核准進度,並排除地方抗爭勢力。
判決詳述,達德方以提供工程石料供應權的方式向沈宗隆行賄。王雲怡透過潘正綱安排,讓沈宗隆得以借用友人鍾慶郎的公司名義,承攬達德下游廠商的拋石工程部分石料供應,藉此輸送不法利益。沈宗隆在偵查發動後不久便坦承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考量其年事已高且健康狀況不佳,法院最終予以減刑。
另一方面,王又民則是在潘正綱的牽線下,與達德搭上關係。王雲怡同意每年支付150萬元給王又民,前後共計交付225萬元,以換取其對達德集團的「友善」支持。為掩人耳目,王又民提供不實發票,讓潘正綱以「中秋活動贊助」、「地方人士禮品」等名目報銷,將賄款偽裝成交際費用。審理期間,王又民始終否認收賄,並試圖切割與助理的關係,但其說詞與多項證據及證人證詞出入甚大,被法院認定犯後態度不佳,因此量處重刑。
本案中,達德經理王雲怡因兩次對公務員交付賄賂,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而扮演關鍵「白手套」角色的潘正綱,以及出借公司名義的鍾慶郎,因在偵查中坦白犯行並轉為污點證人,對案情釐清有重大貢獻,其貪污罪行均獲判免刑。不過,潘正綱另因填製不實會計憑證,遭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法官在判決理由中強調,綠能是國家重要政策,民意代表本應協助地方發展,沈宗隆身為議長卻藉機牟利,阻礙綠能推動,實屬不該。而王又民身為議員,同樣利用職權收受對價,敗壞官箴。此判決不僅揭示了地方政治與綠能產業背後錯綜複雜的利益糾葛,也對企圖以金錢影響國家重大政策的行為,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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