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會聯絡員要眼神精準 不要「白目」了!
鄭杰\臺中報導
縣市合併伊始,臺中市政府在市政大樓十樓,設了「議會聯絡小組」辦公室,任務是「臺中市議會質詢問題之答覆列管事項;洽請臺中市議會支持之事項;協調臺中市議會對市府業務之查詢、建議案件之處理事項;黨政協調事項;其他有關臺中市議會之聯絡事項」。
「議會聯絡小組」由市長指定副市長一人為總督導,局處首長一人為召集人,參事一人為執行長,參議一人為副執行長。因應「議會聯絡小組」的編制,市府各機關也都有「府會聯絡員」,層級以副局長、主任秘書、科長等,視機關編制而決定。
議會開議期間,聯絡員必須全程到位;除了緊急提供長官質詢資料因應議員需求外,還要和議員、媒體記者做好互動關係,並接受議員交辦事項後,立即呈報主管單位解決。
府會聯絡員除了穿梭於議會,傳遞議員交辦事項、「完美」達成任務外,在待人禮貌、處事圓融上更是不可或缺。換言之,要反應機靈、看人眼色正確、與人為善、注意細節等;否則因態度倨傲、禮貌不週、修養太差、眼睛長在頭頂上,無形就會得罪人而不知,其後遺症是為局處首長帶來沒有必要的「麻煩」,有「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之憾。
雖然說府會聯絡員的「業主」是市議員諸公,但是,手腕靈活眼神精準者,不僅將議員搞的服服貼貼,也時常會到議會各組室串門子攀交情;對於媒體記者「大哥長、大姊短」的讓人舒暢。
公關好交情夠,當主子是議事廳「爐主」時,多少也能發揮「消防隊員」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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