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公文秀政績 中市議員與胞妹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偽造公文秀政績 中市議員與胞妹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2015-08-24 12:2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第一選區議員楊永昌,去年11月選舉之前,與胞妹楊秀女偽造9份公文,再把公文製造成大型競選看板四處懸掛,宣傳自己的服務與爭取經費建設績效,爭取選民的支持,楊永昌辯稱不知情,強調看板是創意,檢察官卻查出某無線新聞台選前曾播放楊永昌受訪,大談選舉看板有與公文的新聞,證實楊永昌知情,依偽造文書罪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楊永昌與胞妹楊秀女2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楊永昌選區是台中市大甲區、大安區與外埔區,因選舉競爭激烈,希望能爭取選民支持順利當選,與胞妹剪貼偽造公文共9份,交給廣告公司掃描成電子檔,編排製成大型的競選看板廣告,懸掛選區各地。
起訴書顯示,上述廣告主要有四項議題,其一是「會勘大甲區日南地區服務中心設置簡易辦公室」、「台中市大甲區公所日南地區服務中心設置簡易辦公室」、「台中市大甲地政事務所於北台中服務中心設置簡易辦公室」,被偽造機關依序為台中市政府民政局、大甲區公所與台中市政府地政局。
其二是「准予大甲鎮日南慈德宮土地,農業用地合法變更宗教專用區」、「准予大甲鎮日南慈德宮合法土地變更寺廟用地」、「准予大甲鎮日南慈德宮土地,農業用地合法變更宗教專用區」,被偽造機關為台中縣市合併改制前的台中縣政府地政局、台中縣政府與台中縣政府都市發展局。
其三為「大甲區風雨操場乙案」公文2份,被偽造機關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與大甲區公所,其四為偽造前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函覆公文,內容為捏造胡志強函覆楊永昌,「有關貴席第一屆第二次臨時會專案報告第八案『市政府字(應為自)九十九年度開始規劃十二作(應為座)國民運動中心,目前僅三座運動中心陳報行政院體委會核定,其餘九座進度延宕落後,請積極推動辦理』之辦理情形詳如說明」。
楊永昌宣指他擔任30多年民代,每次選舉都有看板,去年製造100多面看板,都由胞妹與廣告公司負責,他不知情,但他強調,包括日南服務中心、宗教專用區、大甲體育場風雨操場與大甲聯合運動中心,是由他提案爭取,至於偽造的公文,是競選團隊的「創意」,讓選民知道他爭取經費與建設,但他不知公文偽造內容。
不過,檢察官卻發現,去年10月28日傍晚,某無線電視台播放「市議員楊永昌平時勤服務,選舉看板寫清楚有創意」的新聞,指楊永昌選舉看板有創意,為地方服務與爭取的建設項目,都有公文為證,楊永昌還在訪問中說,看板呈現他為當地努力爭取的工程項目,「並有市府等單位的公文為證」,顯示楊永昌早於選前約1個月就知情,依偽造文書罪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楊永昌與胞妹楊秀女2人起訴。
本文報導轉載自「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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