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訴請國發會案部分勝訴 法院撤銷移交「謝雪紅案」等兩筆檔案處分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中國國民黨不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簡稱促轉會,業務後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承受)將其持有之33筆檔案審定為政治檔案,並命令移交歸檔一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做出更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其中「台灣謝雪紅處分案」與「帽簷自述」兩筆檔案,促轉會未善盡調查責任,在事實認定上有所疏誤,因此判決撤銷這兩筆檔案的移交處分,國民黨在此部分獲得勝訴。至於其餘31筆檔案,法院則駁回國民黨的訴求,維持原處分。
本案源於促轉會要求國民黨通報其持有的政治檔案,並在審查後,將「台灣謝雪紅處分案」等33筆檔案認定為應移交給檔案管理局的政治檔案。國民黨不服,主張其中兩筆檔案已查無實體,且認為強制移交檔案原件侵害其財產權,違反比例原則,並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及請求3,100萬元的補償。
法院審理後認為,在促轉會做出處分前,國民黨就已說明「台灣謝雪紅處分案」查無實體檔案,但促轉會卻未進一步查證;而另一筆「帽簷自述」檔案,促轉會也未在事前要求國民黨提供複製品或影像檔進行審查。法院指出,促轉會僅依據國民黨的通報清冊,就認定其必然持有這兩筆檔案的原件,在調查職責上有所不足,因此撤銷這兩項處分。
然而,對於其餘31筆檔案,法院則持不同看法。法院強調,政治檔案原件具有還原歷史真相的唯一性與永久保存價值,這是複製品無法替代的。考量國民黨在威權統治時期的特殊地位,為促進轉型正義與社會和解,課予其移交政治檔案的義務,並未逾越其應負擔的社會責任,不構成特別犧牲,因此強制徵集並無不當,也無須給予補償。綜合上述理由,法院最終做出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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